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4:13) 点击:42 |
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工程这些方面的,项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牵扯到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比较多,因此国家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视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 2、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律师解析: 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情况: 1.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工程保修义务,应当以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为前提,如果因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则施工单位无须承担保修责任。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工程保修期内,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建设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此时建设工程的风险应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自行承担,施工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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